12月3日,记者从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云南深入扎实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取得积极进展,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全面完成全省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初步构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形成129个县土壤环境质量报告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对指导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挖掘整合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值对主要农产品影响调查,以及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等调查数据,形成129个县(市、区)土壤环境质量报告;组织编制《云南省土壤环境质量数据采集技术标准》《云南省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标准》等地方标准,加强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数据管理和土壤重金属环境背景值在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中的应用。
动态更新1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开展第一轮、第二乱涉镉污染源整治,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启动第三轮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动态更新14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导名录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截至目前,更新前的120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相关义务。
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
全省选择省内耕地污染典型地区,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试点项目,通过分析耕地周边的污染特征和状况,调查和评估土壤高背景值、工业企业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等因素对耕地土壤的影响范围、程度,探索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的方法与技术规范。截至目前,完成了全省耕地污染成因分类,将超筛选值耕地土壤的污染成因分为高背景影响、人为因素影响、高背景+人为因素共同影响、其他因素影响等四类,完成耕地涉镉等重金属典型区域污染成因排查、分析,将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由81.2%提升至90%
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研究制定《云南省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将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州(市),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督促指导各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实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十三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和成效,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由81.2%提升至90%,积极推进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县建设。
列入“名录”的不得作为“一住两公”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将需实施风险管控、修复的地块纳入“名录”联动监管。列入“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名录”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风险管控、修复情况适时更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联动监管重点,未完成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建立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报告审查管理体系,强化调查报告质量监督管理。
6个地下水国考饮用水源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
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全省71家重点化学品生产企业地下水基础信息调查和21个高关注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启动国家级化工园区及典型铅锌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初步建立地下水环境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推进地下水环境“一张图”管理。同时,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全省44个地下水国考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控制在4.5%,6个地下水国考饮用水源点位水质达标率为100%,24个地下水国考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下一步,云南省将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稳步推进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等,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
云南网记者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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